据中国质量报报道 云南省昆明市“十二五”期间将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等高频使用车型的监管,强制改造为燃气或双燃料汽车,确保2015年80%的出租车和公交车等高频使用车型燃用洁净的天然气燃料。(据《春城晚报》)
从社会发展长远来看,在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推行清洁能源,实现“油改气”既是节约能源的需求,也是城市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这一选择的大方向不会错,但在具体实施和操作过程中却可能因种种“不安全因素”而影响到这一举措的推行,并可能成为制约其良性发展的瓶颈所在。
无论是公交车辆还是出租车,保证乘客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天然气的车辆和使用柴油、汽油的车辆相比,未必会更安全。以甘肃省兰州市为例,2005年8月,兰州市交警部门以“油改气”后改变了原发动机特征和在车底安装储气瓶易引发安全隐患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等原因,向甘肃省政府提出停止机动车自主“油改气”的建议。就在今年,同样推行“油改气”的广州市,除了社会公众对LPG公交车是不是更加污染存在置疑之外,其安全问题也成为一个令人担忧的因素。安全无小事,一丝一毫也马虎不得,如果说,昆明市在论证并推行“油改气”新举措之前,并没有更大的把握比广州市、兰州市做得更好,笔者建议还是稳步推进的好,而不是急于“一刀切”。必须对上述“迅速发展”的“油改气”计划形成一个制约。
另一个制约“油改气”举措发展的因素就是,相关加气站点等配套设施的安全问题。据了解,已经实施了“油改气”的部分城市,由于对加气站点的仓促上马和市场利益的驱使,存在部分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而经营燃气的站点。据了解,经营加气站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消防验收审核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等,但以北方某省会城市为例,“无资质的经营者”为数不少。这个隐患不解决,不从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上做到彻底改观,相关准备工作如果不能做到充分准备,越是强调一个“快”,反而可能造成更大负面后果。
还有一个提醒,昆明市在强制推行“油改气”过程中,由于涉及数十万辆出租车辆的“油改气”问题,一旦监管不力就有可能让部分无资质、无技能的汽车修理厂非法介入改装改造市场,这也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同样会制约这一良好举措的社会效果。安全隐忧是客观存在的,从长远看推行“油改气”符合发展规律。但如果要真正保证这一举措的有效实施,必须直面和解决诸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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