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为做好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合理调整发证工作,现将车用气瓶变更过户审核发证有关通知如下; 请互相转告;
车用气瓶变更过户所需资料如下
1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
2检验有效期内的车用气瓶检验报告、
3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925号